202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重点策划活动内容,以线上线下活动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
二、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三、活动时间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
四、启动仪式
定于5月31日,在应急管理部应急指挥大厅主会场举办启动仪式,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负责同志等参会。分会场设在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厅(局),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委会及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会。
五、主要活动
(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
紧紧围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各省、市、县安委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开展宣讲活动、发表评论文章或心得体会。各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活动交流学习体会,进行警示教育。通过活动,以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二)着眼于“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大力推动安全宣传“五进”。
组织开展“十大逃生演练科普视频”展播、“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自救福利大派送”等全国性活动,扩大应急科普人群覆盖面。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深入开展应急科普“五个一”宣传活动:鼓励学校师生阅读一本安全应急科普读本,号召家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动员乡村开展一次农机安全技能培训,推动社区开展一次电动车充电安全自查,组织企业职工绘制一张逃生路线图;要广泛深入开展社会化宣传,在楼宇电梯广告屏,飞机、高铁、公交车、地铁等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在交通枢纽、商业街区、城市社区、文博场馆、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高速路口、过街天桥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形成强大宣传声势;组织各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及时发布各类安全风险提示信息,加强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预警和宣传提示。
(三)聚焦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宣传活动。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持续宣贯安全生产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践诺”活动。围绕国务院安委会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求,各地要积极组织宣传报道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进展情况。各地要广泛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督促企业对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向从业人员发放岗位风险告知卡和安全操作卡;开展“外包外租大排查”活动,督促企业在宣传栏张贴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和安全知识,开展外包外租典型违法案例专题警示教育,对外包外租项目开展一次大排查,坚决纠正或取缔违法违规外包外租项目。
(四)发挥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开展全员查找身边隐患宣传活动。
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相关地区和重点行业领域采访,结合“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明查暗访”等工作,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每月至少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公布1至2个“一案双罚”,以及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含危险作业罪)等各类典型案例。设立举报奖励机制,宣传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安全生产曝光台”“12350举报电话”等举报渠道,鼓励企业全员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
(五)坚持全民参与,组织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活动。
各地要结合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组织开展有效管用的全员应急演练。企业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开展一次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让全体从业人员时刻牢记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农村村庄要针对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洪涝灾害、火灾等事故灾害逃生救援,城市社区要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旅游景区等场所场景风险防控和逃生救援,学校要针对学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以及地震逃生、防溺水,家庭要针对燃气安全、电动车充电安全以及高楼火灾逃生等,开展科普知识宣传和情景模拟、实战推演、逃生演练、自救互救等活动。
(六)充分发挥地域特色,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全国主会场活动。各省、市、县安委会和企业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现场活动和网络直播,重点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及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安全知识和避险逃生技能等科普知识。现场播放公益宣传片,张贴公益海报,发放安全应急科普资料,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展示应急管理前沿技术和科技装备。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建立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密切配合,搞好通力协作。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重点活动分工,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区要充分发挥宣传、网信等部门的作用,组织协调各主流媒体、行业媒体及其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开设“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和专题,增加活动宣传版面、时段和频次,特别是要在“安全生产月”启动、“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感染力。
(三)确保活动实效。要把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创新工作举措,因地制宜开展好宣传活动,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各单位要明确1名联络员于5月10日前反馈并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请于7月6日前将活动总结报送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李赛、王恋一,010-64463009、64463509(带传真);电子邮箱:anquanyue@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兴化东里9号楼,邮编:100013。
“安全生产月”的由来
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安全月”活动
1980年4月国务院批准建立“安全月”制度,决定从当年开始,每年5月为“全国安全月”,在全国开展安全活动,组织安全检查,进行全民性安全宣传教育。1984年11月26日,国务院批准了“全国安全月”领导小组《关于今年安全月活动的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同意了《报告》提出的成立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建议。在连续5年开展 “全国安全月”活动之后,1985年4月26日,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出《关于开展安全活动的通知》,明确今后不再搞全国性的“安全月”活动,但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各自实际出发,在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群众性活动。除了我国之外,许多国家也有类似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例如:
美国: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National Safety Council)每年6月份举办安全生产月活动。
加拿大:加拿大安全委员会(Canadian Centre for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每年5月举办安全生产月活动。
英国:英国安全委员会(Health and Safety Executive)每年6月举办安全生产月活动。
澳大利亚:澳大利亚安全委员会(Safe Work Australia)每年10月举办安全生产月活动。
新西兰:新西兰安全委员会(WorkSafe New Zealand)每年4月举办安全生产月活动。
印度:印度安全委员会(National Safety Council of India)每年3月举办安全生产月活动。
巴西:巴西安全委员会(National Confederation of Industry)每年6月举办安全生产月活动。
这些国家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旨在提高公众对安全生产的意识和重视程度,促进个人、企业和政府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作和协调,以减少工作场所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1991年开始的11个“安全生产周”活动
1991年,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在每年5月的某一周开展“安全生产周”活动,这项活动一直进行到2001年,开展了11次。
全国“安全生产月”重新确立
从2002年,将连续开展11届的“安全生产周”改为“安全生产月”,时间由每年5月改为6月,同时部署开展以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为主要形式的“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安全生产月”的标识
历年安全生产月主题
1980年
第1个全国“安全月”
1981年
第2个全国“安全月”
1982年
第3个全国“安全月”
1983年
第4个全国“安全月”
1984年
第5个全国“安全月”
1991年
第1个安全生产周
以安全就是效益和提高职工安全意识为主要内容
1992年
第2个安全生产周
以国有大中型企业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和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为目的
1993年
第3个安全生产周
主题“遵章守纪、杜绝三违”,控制事故为目的
1994年
第4个安全生产周
主题“勿忘安全 珍惜生命”,控制事故为目的,开展“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活动。
1995年
第5个安全生产周
主题“治理隐患、保障安全”
1996年
第6个安全生产周
主题“遵章守纪、保障安全”
1997年
第7个安全生产周
主题“加强管理、保障安全”
1998年
第8个安全生产周
主题“落实责任、保障安全”
1999年
第9个安全生产周
主题“安全、生命、稳定、发展”
2000年
第10个安全生产周
主题“掌握安全知识,迎接新的世纪”
2001年
第11个安全生产周
主题“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2002年
第1个安全生产月
主题“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2003年
第2个安全生产月
主题“实施安全生产法,人人事事保安全”
2004年
第3个安全生产月
主题“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2005年
第4个安全生产月
主题“遵章守法,关爱生命”
2006年
第5个安全生产月
主题“安全发展,国泰民安”
2007年
第6个安全生产月
主题“综合治理,保障平安”
2008年
第7个安全生产月
主题“治理隐患,防范事故”
2009年
第8个安全生产月
主题“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2010年
第9个安全生产月
主题“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2011年
第10个安全生产月
主题“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2012年
第11个安全生产月
主题“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2013年
第12个安全生产月
主题“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2014年
第13个安全生产月
主题“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2015年
第14个安全生产月
主题“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2016年
第15个安全生产月
主题“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2017年
第16个安全生产月
主题“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018年
第17个安全生产月
主题“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2019年
第18个安全生产月
主题“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
2020年
第19个安全生产月
主题“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2021年
第20个安全生产月
主题“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2022年
第21个安全生产月
主题“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