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应稳步推进。城中村涉及城市和农村两个空间治理和行政管理单元。城中村改造既是空间再造的经济利益再分配,以及社会网络变革和乡土情感的变迁,又是从乡村社区到城市社区治理的变化。因此,在推进过程中,可能会遇到政策不完备及衔接不够、部分改造标准缺失、融资难等问题。这需要深入分析城中村的现状和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改造思路,创新政策,完善政策措施和改造标准,明确前期、改造、运营等全生命周期流程,为改造项目标准化、规范化实施和管理提供依据。应坚持有为政府、有效市场,并充分征得人民群众的支持,有序有力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
城中村改造应分类施策。改造模式按照改造主体在改造过程中的主导关系可以分为政府主导、市场主导、村集体主导,按照建筑物的改造内容分为拆除新建、保留整治、拆整结合,按照改造标准分为低中高标准,按照改造流程重点分为土地征收流转、物质空间改造、社会文化环境改造等模式,按照对流动人口权益的保护分为包容性和排斥性等。这些模式都有不同的适用范围,各有优缺点。目前关注较多的是拆除新建、保留整治、拆整结合三种模式,针对不同类型的城中村,需要加强调查摸底,收集村集体、村民和外来人口的意愿,加强项目的生成机制,并制定相应的改造方案,提供相应的规划和融资、财税等政策支持。
国家应加大对超大特大城市政府在财税、金融政策等方面的支持。通过现有渠道适当给予财政专项资金补助,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设立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鼓励银行提供城中村改造贷款,专款专用,封闭管理。符合条件的项目适用棚改有关税费政策。
这要求超大特大城市政府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负起主体责任,系统谋划,统筹安排,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政府、企业和金融机构密切合作,在城中村居民广泛参与下,积极做好调查摸底,明确城中村范围,科学编制改造规划,提出改造实施方案,建立项目清单,明确改造目标和方式,分类推进,做好土地房屋征收、企业搬迁、居民安置等工作;多渠道筹措资金,完善改造的政策指引和标准,加强对实施主体的指导和协调,有序推进城中村旧貌换新颜和居民安居乐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作者系中央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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