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记者从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获悉:按照全省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有关要求,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近期印发《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检查要点二十条》。
《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检查要点二十条》对消防车道、人员密集场所窗口、建筑疏散通道等方面的消防检查提出具体要求,同时进一步明确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检查责任。
针对建筑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检查,《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检查要点二十条》指出,要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安全出口的电子门禁系统必须具备断电自动停止锁闭的功能,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禁止停放电动自行车或给电动自行车充电,人员密集场所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等。
在责任落实方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检查要点二十条》指出,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要定期开展检查,定期向管理对象和居民开展宣传教育,及时制止和劝阻各类不当行为。对单位或个人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行为,消防救援机构依法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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