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大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专项方案
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以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危大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危大工程施工要点
脚手架
(1)脚手架在搭设到高于在建建筑物顶部时,里排立杆要低于沿口40~50mm,外排立杆高出沿口 1~1.5m,搭设两道防护栏,并挂密目安全网。
(2)垫板宜采用长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 5cm 的木板。
(3)承重的满堂脚手架、立杆的纵横向间距不得大于 1.5m。纵向水平杆(顺水杆)每步间距不得大于1.4m。檀杆间距不得超过 750mm。立杆底部应夯料,设置垫板。
(4)步距应控制在2m以内,必须高于2m时,应有技术措施保护。
(5)根据地耐力设计基础作法,回填土分层夯实达到要求后,再浇筑20cm厚混凝土整平;立杆应直接置于木板上,同时设置好排水沟,在离地面20cm处,连续长度范围内设置纵、横向扫地杆。
(6)立杆须采用对接而不能进行搭接,立杆纵向间距应控制在1.5m,横向间距控制在1.05m,步距控制在1.8m。
(7)立杆的纵距偏差应控制为±50mm,立杆垂直度偏差控制应不大于1/100H,并且不大于100mm。
土方开挖
(1)土方开挖分两次到位,预留0.3m用人工开挖清底,以免铲齿扰动桩头。
(2)周边20m范围内、建筑物均应设置沉降观测点,每个项目不少于2个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可适当增加。
(3)基坑监测预警值为:支护结构最大水平位移大于开挖深度的1/200,水平位移连续3d不小于2mm/d,且不能收敛;地面沉降达30mm;边坡底部或周围土体出现可能导致剪切破坏的迹象。
(4)挖土时注意检查坑底情况,如有异常应及时汇报,并进行探查处理。弃土应及时运出,如需临时堆土或留作回填土,堆土坡脚至坑边距离不小于5m。
(5)为防止坑底扰动,基坑挖至设计标高后应尽量减少暴露时间,及时通知勘察和设计部门进行验槽以便进行基础工程的施工。
塔式起重机
(1)塔式起重机基础下遇有杂土时,须进行地基处理,并按规范要求做地基钎探,监理单位严格按标准验收;塔式起重机安装处的地基承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时,施工总承包单位应进行塔式起重机基础的承载与抗倾稳定设计,监理单位应进行复核审批;塔式起重机基础及周边不得有积水,须有完善有效的排水措施,并有日常沉降观测记录。
(2)塔式起重机基础的混凝土应采用预制混凝土,其强度等级不低于C35,严禁施工单位现场搅拌制作;混凝土试件应至少留置2组,一组标准养护,一组同条件养护(用于安装报批前混凝土强度的确定);塔式起重机安装审批时,其基础混凝土同条件试件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等级的90%。
(3)附着装置安装应有专项施工方案,方案中需有锚点处建筑结构局部刚度、强度验算和锚件的钢结构设计,方案由总承包单位编制,经总工和总监审批后方可实施; 起重设备完成第一次检测后,再安装的附着装置每安装一次还需由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附着装置使用前,需按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地下工程
(1)钢架施工。在搬运过程中应绑扎牢固以防 发生碰撞伤人、车辆倾斜、构件坠落等事故。钢架的架设应由专人按规定的信号进行指挥,随时观察围岩动态或喷射混凝土的情况,防止落石、坍塌引起伤人事故。其次作业人员在紧固螺栓时,要站在平稳牢固的脚手架上,并系牢安全带,防止发生工人坠落事故。
(2)锚杆施工。应指定专人定期检查锚杆的抗拔力。同时注浆人员要加强个人防护,戴皮手套、口罩、眼镜、防护罩等,注浆作业开始前和结束后,应认真检查、清洗机械管路及接头。检查后应经过试运转方可开始正式作业。以防止发生剧烈振动、管路堵塞现象;当发生注浆管路或接头堵塞时,需在消除压力之后,再进行拆卸和维修。
(3)喷射混凝土施工。在喷射混凝土作业开始前应仔细检查围岩受喷面,彻底清理危石;同时应有专人仔细检查管路、接头等,防止在喷射时因软管破损、接头断开等引起的事故。进行喷射作业时,必须配戴防护用具,应根据喷射方式、混凝土配合比等条件,采取合适的防尘措施,控制空气中的粉尘含量,对从事喷射作业的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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