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而言,一是盯紧大型工程,加强高速公路、高铁地铁、桥梁隧道、水库电厂等工程建筑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防坍塌、防坠落等安全措施,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二是科学合理安排工期,充分考虑疫情影响和冬季特点,严格执行工程定额工期,加强施工现场监理,严禁在未经科学评估论证情况下压缩工期,坚决防止抢工期、赶进度引发事故;三是深化村镇建筑安全整治,以用作餐饮饭店、民宿旅馆等经营活动和公共服务的建筑为重点,组织专业力量全面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加固,问题突出的果断采取撤人拆除等措施,有效防控威胁公共安全的风险。
这位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风险较为突出,为推动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应急管理部于当日集中公布了一批近年来发生的建筑施工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
1.湖南华容县华容明珠三期工程项目“1·23”较大塔式起重机坍塌事故
2019年1月23日9时15分,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华容明珠三期在建工程项目10号楼塔式起重机在进行拆卸作业时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5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80余万元。发生原因是,塔式起重机安拆人员严重违规作业,引起横梁销轴从西北侧端踏步圆弧槽内滑脱,造成塔式起重机上部荷载由顶升横梁一端承重而失稳,导致塔式起重机上部结构墩落,引发坍塌事故。
主要教训:
一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对施工项目监管不到位。二是地方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三是行业监管部门监督检查不到位。
追责情况:
给予事故责任单位吊销营业执照、企业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纳入联合惩戒黑名单、罚款、降低资质、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处理。对26名有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河北衡水市翡翠华庭“4·25”施工升降机轿厢坠落重大事故
2019年4月25日7时20分左右,河北省衡水市翡翠华庭项目1#楼建筑工地,发生一起施工升降机轿厢(吊笼)坠落的重大事故,造成11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800万元。发生原因是,事故施工升降机第16、17节标准节连接位置西侧的两条螺栓未安装、加节与附着后未按规定进行自检、未进行验收即违规使用造成事故。
主要教训:
一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工程项目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混乱。二是专项施工方案审批流于形式,把关不严,方案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缺失。三是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四是行业监管部门监督检查不到位。
追责情况:
给予事故单位降低资质、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罚款等行政处罚,有关责任人员给予罚款、撤职、党纪处分、吊销资格证书、终身不予注册等处理。对35名有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上海市长宁区厂房“5·16”坍塌重大事故
2019年5月16日11时10分左右,上海市长宁区昭化路148号1幢厂房发生局部坍塌,造成12人死亡,10人重伤,3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约3430万元。发生原因是,厂房1层承重砖墙(柱)本身承载力不足,施工过程中未采取维持墙体稳定措施,南侧承重墙在改造施工过程中承载力和稳定性进一步降低,施工时承重砖墙(柱)瞬间失稳后部分厂房结构连锁坍塌,生活区设在施工区内,导致群死群伤。
主要教训:
一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现场管理混乱。二是企业内部审批流程管理不到位。三是行业监管部门监督检查不到位。
追责情况:
给予相关单位通报批评、约见警示谈话和罚款、吊销资质、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处理。对24名有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4.云南临沧市凤庆县云凤高速公路安石隧道“11·26”重大涌水突泥事故
2019年11月26日17时21分许,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在建云凤高速公路安石隧道发生涌水突泥事故,共造成12人死亡、1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525.01万元。发生原因是,安石隧道存在一隐伏含水破碎带,随着时间推移和隧道施工扰动产生的裂缝逐步贯通、渗流通道扩张,当隧道拱顶围岩强度达到极限临界状态时,突发第一次涌水突泥。事后,大量物源迅速淤积在局部堵塞点,其势能急剧增高,压力增大,造成第二次涌水突泥。第一次涌水突泥后,现场盲目施救,事故现场失去控制,导致伤亡人员进一步扩大。
主要教训:
一是参建各方没有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没有真正把安全放在首位。二是参建各方对复杂地质条件下建设项目的安全风险,尤其是涌水突泥的风险意识不强。三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对风险管控不到位。四是施工单位对应急演练和施工人员安全培训教育重视不够。五是职能部门行业安全监管力度不够。
追责情况:
给予8家责任单位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对26名有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5.福建泉州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
2020年3月7日19时14分,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的欣佳酒店所在建筑物发生坍塌事故,造成29人死亡、4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794万元。发生原因是,事故单位将欣佳酒店建筑物由原四层违法增加夹层改建成七层,达到极限承载能力并处于坍塌临界状态,加之事发前对底层支承钢柱违规加固焊接作业引发钢柱失稳破坏,导致建筑物整体坍塌。
主要教训:
一是“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没有牢固树立。二是依法行政意识淡薄。三是监管执法严重不负责任。四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形式主义问题突出。五是相关部门审批把关层层失守。六是企业违法违规肆意妄为。
追责情况:
对事故单位和技术服务机构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特种行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证照,吊销或降低企业资质,撤销消防设计备案、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吊销资格证书处理。对64名有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6.广东河源市龙川县麻布岗镇“5·23”较大坍塌事故
2020年5月23日12时10分许,广东省河源市麻布岗镇远东花园违法建筑施工工地发生一起较大事故,造成8人死亡,1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1068万元。发生原因是,涉事建筑第20层楼顶天面装饰花架(屋面构架)在施工荷载作用下,致使本身处于不稳固状态下的模板支撑体系(木支撑架)向外倾覆坍塌,造成花架上面的作业人员坠落的伤亡事故。
主要教训:
一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违法违规建设经营。二是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
追责情况:
给予3家单位相应行政处罚。对31名有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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