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励对象
春节期间(2021年1月26日至2月26日)积极推进项目投资建设,保证春节期间不间断施工(连续停工不超过3天),且项目安全规范施工,2021年1月、2月合计建安工程费10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业主单位。
(二)奖励措施
2021年1月、2月合计实际完成投资10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按照实际完成投资额的2%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实际完成投资额以市统计局核定的数据为准,仅为项目建安工程费,不包含土地款、设备购置及其他费用。投资项目业主单位应把奖励金发给项目施工、代建、监理等单位,获得奖励资金的单位应将奖励金及时发放给春节期间坚守岗位的工作人员和建筑工人。
二、安徽合肥:放假不停工,倡导在建项目春节期间正常施工
一、引导外地员工留肥过节
目前疫情防控处在关键节点,为减少人员不必要流动,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各有关单位应合理安排春节期间生产、建设任务,倡导放假不停工,引导外地员工留肥过节。
二、做好在建项目建设安排
(一)抢抓项目建设。各在建项目应在保安全保质量的前提下,精心策划,科学组织,合理调配,充分利用春节假期,全力以赴做好“抓质量、保安全、促进度”工作,推动实现全市“十四五”大建设开门红,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
(二)做好后勤保障。各施工单位要做好留肥员工工作、生活保障工作,其中应重点关注宿舍区水、电、通信等要素稳定供应,强化餐饮、文娱等后勤保障,积极做好防疫、生活物资储备工作,确保留肥员工正常生活,安心过年。
同时,各建设单位应做好在建项目春节期间资金拨付工作,各用工单位应依据相关法规及文件要求,及时、足额为在岗员工支付劳动报酬,合理安排调休,对节日期间坚守一线施工的作业人员,可在法定务工补偿标准上,适当提高薪资补偿、补助标准。
对于在春节期间“组织生产有力、保障生活有力、落实防疫措施有力”,实现“生产、安全、防疫”三胜利的相关单位,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给予通报表扬、信用加分等措施激励。
三、浙江义乌:放假不停工,给与招投标激励
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多留外地建筑工人在义过年,保障正常施工,确保工程项目如期投用,提出如下举措:
■时间范围: 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3月1日。
■享受条件:工程项目需在节内连续不间断施工(2月11日-2月13日除外)
■给予招投标激励。鼓励在招投标中优先选择春节期间施工企业作为中标人。
■工程款及时结算。鼓励优先对节内完工的工程量及时结算。
■建设单位建立节内正常施工项目的建材专款专用机制,助力施工单位提前布局建材。
■给予信用奖励。春节期间正常施工项目的施工、监理单位予以全市通报表扬,并一次性给予信用加2分奖励(涉及多个工程项目的,累计计算)
■确定2家以上商混生产企业作为节内商混供应商。
4、江苏苏州:每人500元补助+100元/人/企业补助+10万元企业补助
苏州市相城区先后发布《关于鼓励企业外地员工春节期间留相过节的若干措施》和《关于鼓励建设领域外地员工春节期间留相过节的若干专项措施》。
■春节期间,施工企业及混凝土、预制构件、砌块生产企业安排外地员工留相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专项补贴;安排留相外地员工在岗工作的,按每人每天100元标准再给予企业专项补贴。
■施工企业留相在岗工作人员数量在100人以上的项目,另行给予企业专项补贴10万元。
■对春节期间在稳岗留工方面表现突出的企业进行通报表扬,并予以诚信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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