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核对合同条款。首先,竣工工程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条件要求,工程是否竣工验收合格,只有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并验收合格才能列入竣工结算。其次,应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方法,对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核,若发现合同有漏洞,应请业主与承包商认真研究,明确结算要求。
(2)落实设计变更签证。设计修改变更应由原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和修改图纸,设计、校审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经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证才能列入结算。
(3)按图核实工程数量、竣工结算的工程量应依据设计变更单和现场签证等进行核算,并按国家统一规定的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
(4)严格按合同约定计价。结算单价应按合同约定、招标文件规定的计价原则或投标报价执行。
(5)注意各项费用计取。工程的取费标准应按合同要求或项目建设期间有关费用计取规定执行,先审核各项费率、价格指数或换算系数是否正确,价格调整计算是否符合要求,再核实特殊费用和计算程序。要注意各项费用的计取基础,是以人工费为基础还是定额基价为基础。
(6)防止各种计算误差。工程竣工结算子目多,篇幅大,往往有计算误差,应认真核算,防止因计算误差多计或少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