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进民生福祉、创造高品质生活。省财政厅紧盯难点痛点堵点问题,精准发力,服务保障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记者9月7日获悉,三年来,中央和我省补助资金累计补助全省8699个小区完成改造,惠及96.24万户居民。
省财政厅细化工作方案,打好补助资金“铁算盘”。会同我省住建部门结合我省实际,对改造内容、改造标准、资金筹措和项目实施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坚持试点示范,2022年在全省选取了10个县(区)作为示范县区、15个项目作为省级试点项目,以人民群众满意受益、改造工作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为衡量标准,引导各城市人民政府健全工作机制、落实配套政策,有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严把绩效关口,管好财政资金“钱袋子”。围绕配套资金落实、专项资金整合等因素设置评价指标,积极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在资金分配上体现差异性和竞争性,向资金管理使用规范、效益明显的地方倾斜。2020-2022年,我省争取中央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累计39.8亿元,省级财政多方筹措累计安排配套资金10.4亿元;累计补助了全省8699个小区完成改造,资金覆盖率达100%,惠及96.24万户居民。此外,还积极指导市县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累计31亿元。从绩效评价情况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实施,不仅改善提升了居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也在增加就业岗位、拉动投资、刺激消费等方面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此外,多元筹措资金,巧用财政资金“药引子”。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建立“小区业主自筹、地方财政补助、专营单位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的资金筹措机制。全省各地市除获得中央和省上补助资金、发行专项债、银行贷款外,多方积极筹措社会资金。
本平台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读者参考,本公众平台将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平台对文章进行删除。
免责声明:来源网络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存在版权争议,请及时通知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协商处理。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公众号立场和对其真实性负责。